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湖南这样干
去年底,湖南获批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后,湖南中医药发展进入快车道。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5年,湖南要建成中部地区中医药服务高地、人才聚集高地、科技创新高地、产业发展高地和内陆地区中医药改革开放高地,中医药发展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前列,成为全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深化“四项改革”,解决制约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核心问题
《方案》明确,深化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中医药医保和服务价格管理、中药管理创新、 中医药评价体系等四项改革。
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省市县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中医和中药、事业和产业的统筹协调。
将医保总额指标预算向中医医疗机构适当倾斜,适当提高中医药治疗的医保报销比例;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和“治未病”优势,实现由“保疾病”向“保健康”转变。
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或中药企业成立中药制剂委托配制中心;建立科技、医疗、中医药等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中药新药进入快速审评审批通道的有效机制;对在国家获批注册上市的中药新药,给予注册申请人奖励。
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
实施“五大工程”,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振兴上双管齐下
《方案》提出,实施中医药服务提质、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技创新、中医药产业振兴、中医药文化弘扬等“五大工程”。
实现县办二级甲等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35%的县级中医医疗机构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30—5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和20—30个中医康复方案。
遴选培养10名中医药领军人才、100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500名中医药骨干人才、3000名中医药实用型人才。
组织开展一批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新方法、新方药、新技术重大项目攻关研究,加快特殊传统炮制技术传承与濒危品种替代、中药新药、中医新器械、中药新设备研发,筛选和研发重大传染病中医药有效治疗技术和药物。
打造武陵山片区、雪峰山片区、南岭片区、罗霄山片区和环洞庭湖区五大中药材产业带,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600万亩。力争培育新增年产值过10亿元的中成药单品种2—5个、年产值过亿元的中成药单品种20个,中医药产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
争取入选3—5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形成10—15个具有湖湘特色的中医药文化研究成果。
开展“四项行动”,探索形成中医药发展“湖南特色”
《方案》要求,开展中医药服务基层惠民、医疗服务中西协同、中医药海外传播、中医药质量保障等“四项行动”,聚焦民生,弘扬中医。
中医药服务下沉,开展“中医馆进基层”“适宜技术进基层”“中医药人才进基层”“中医医院联基层”“名中医团队进基层”“中医知识进基层”等项目,方便基层群众看病,提高中医药健康素养。
重构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一所高水平省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和若干市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推广应用10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
积极开展与非洲、中东、中亚和东南亚等地区国家的中医药合作,建设6—8个海外中医医疗保健机构。充分利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优势,推动3—5个中成药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注册上市;申报建设1—2个国家级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对外贸易额达400亿元。
建立不良记录制度,将中医药人员执业情况和医疗、企业、保健等机构诚信经营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
此外,《方案》还就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2025年下半年,我省将全面总结示范区建设的成功做法和主要经验,打造中医药发展的“湖南样板”,为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生动实践和改革探索。